3.境外市场线下推广
在新兴入境客源地设立旅游形象店或营销中心,揽客超1万人次,奖励10万元。
国际品牌旅行社在张家界设立子公司或办事处并开展实质性工作满1年,奖励10万元。
4.品牌营销活动奖
对创新性强、引流效果好的大型文化体育类活动,按“一事一议”给予补贴。
5.演唱会、音乐节活动奖
市场化举办大型演唱会或音乐节,市域外购票占比达70%且每场次售票超1万人,奖励30元/人(按市域外全价票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