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和员工的纠纷一直以来都是劳资市场的常见问题,工资拖欠、不买保险的行为充斥着用人市场,也因此引发了许多刑事案件。
近日就发生了一起大学生打暑假工引发的案件,大一的学生李某在一家酒店做暑假工,却遭到了酒店经理张某的刁难。
暑假结束的时候,李某发现自己的工资被克扣了,在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他带上一柄尖刀来到了经理办公室,“老板,我送你个惊喜!”说完这句话之后,李某朝着经理连捅八刀。
一、苦命的小孩
李某是个苦命的小孩,从小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将他拉扯大,上大学之后的他,便通过各种渠道挣钱,只为了让母亲身上的担子不那么重。
在大一那个炎热的暑假,李某决定找一份兼职工作,经过一番对比,最终他在一家酒店找到了兼职工作,成为了一名前台接待员,这份工作十分简单,只需要对顾客进行引导。
刚开始工作,李某感到有些不适应,但他非常努力地学习和工作,然而,他遇到了一个难以对付的经理,名叫张某。
张某为了缩减酒店的成本,总是以各种借口克扣员工的们的工资,让大家都对他十分不满。
一天,李某在接待顾客时,不小心打翻了一杯水,弄湿了客人的衣服,客人非常生气,投诉到了张某那里。张某不仅没有帮助李某解决问题,反而责备了他,并扣除了他200元的工资。
要知道兼职一个月也只有3000元,这笔罚款让李某感到非常委屈和愤怒,但他知道不能冲动行事。作为法律系的学生,他决定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随意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李某和同事们一起努力工作,尽量避开张某的视线,他们秘密地记录下每一个细节,准备向酒店高层举报张某的行为。
但不巧的是,张某发现了他们的计划,他非常生气,威胁要开除他们,李某和其他同事没有放弃,打算向劳动部门投诉张某的违法行为。
但此时的李某并没有多大的信心,虽然他学过法律,但是张某这样的人要是死皮赖脸拒不配合的话,也许他都拿不到自己的工资。
很快暑假结束了,李某两个月的工资也发了下来,令他震惊的是,两个月六千元的工资,发到手里仅有4700余元,难道公司扣了他1300?
来到张某的办公室,李某将工资条拍到了桌子上,张某笑了笑,问道:“小张啊,有什么事吗?”
“一个月三千,两个月六千,你为什么只给我发了4700元?”李某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我不都给你说过了吗,你看你,总是在工作中出错,按照公司规定就要扣这么多,能有4700就不错了。”张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我不就撒了一次水在顾客身上,还是我不小心的,你这是违法的!”
无论李某怎么说,张某都不为所动,他摆了摆手,道:“钱也给你了,我们两清了,你可以滚了。”
二、讨薪遇阻
回到家中的李某越想越委屈,虽然他是个男子汉,但对于还未进入社会的他来说,这种残酷的现实显然让人无法接受。
面对坏人不知道怎么办,又想起了自己悲惨的身世,李某扑在床上哭了起来,母亲听到声音来到房间,看到儿子在哭泣,便上前询问。
得知儿子是遭遇了欠薪之后,母亲带着李某来到了他所工作的酒店,可是,即便有母亲在场,酒店经理张某并没有一丝慌乱,他甚至还嘲笑李某:“哎哟,一个成年人,还带着自己的妈妈来要钱啊。”
张某的这句话让人听了十分气恼,但一旁的几个狗腿子为了巴结张某,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从小就没有父亲的李某自尊心很强,他不容许有人嘲笑他和妈妈,看着眼前的人,他心中的恨意达到了无限大,一个不该有的念头在李某的心中出现。
随后,李某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他拉着母亲离开了酒店,回家的路上,他还安慰母亲说:“妈,你别担心,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我回到学校就找老师帮忙,让老师帮我劳动仲裁,到时候苦的就是他们了。”
“好好,我的儿,就要用知识的武器帮助自己,千万不要冲动啊。”母亲紧紧抓住李某的手,像是在为儿子骄傲,又像是在拉着儿子,不要让他做出蠢事。
三、连捅八刀
果然还是母亲最了解自己的孩子,虽然暑假工已经结束,但李某还没办理工作交接,在开学前的最后一天,李某带着一个盒子来到了张某的办公室,他一反常态对张某表示了感谢,并递上了盒子。
张某疑惑地接过来,但很快发现这个盒子空空如也,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饼干盒。
“这是什么意思?”张某问道。
“老板,这是我送你的惊喜!”李某平静地回答,“你千不该万不该扣我的工资!”说完这句话,李某抽出了隐藏在盒子下面的尖刀。
张某的脸色变得难看,他开始明白自己之前的行为带来的后果,他试图狡辩,但李某坚定的眼神让张某无法动弹,他感觉到不寒而栗。
还没反应过来,张某就看到尖刀捅进了自己的身体,李某就像是疯了一样,不断将刀捅进抽出,最终张某身中八刀倒在了血泊中。
在场的同事立马拨打了110,警方到来后将李某抓获,由于证据确凿,他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李某的冲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希望在往后的职场中,大家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在面对不公和不义时,我们寻求法律的保护,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并在生活中积极传递正能量,切不可冲动行事,酿成苦果。
本案的法律分析
本案中,由于劳资纠纷,暑假工李某出于报复心理,随身携带尖刀进入经理张某的办公室,对张某连捅八刀,造成了张某重伤,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李某应该以什么样的罪名入刑呢?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我们先来看看两罪规定了什么,也就是两罪的构成有哪些,故意杀人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可见,作为严重暴力犯罪,本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身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从量刑标准可以看出,本罪的惩罚是很重的。
但是故意伤害罪就轻多了,刑法规定,本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要构成本罪,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程度,如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程度的,就变成了加重情节。
对被害人使用暴力,非法损害其身体健康的故意伤害行为一旦构成,其量刑标准为3年以下刑期,如果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两罪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换句话说,是犯罪人奔着他人死亡的结果去的,并没有其他想法,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本罪的犯罪人主观方面想的是让他人受伤,不是死亡。
客观方面也有不同,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罪的目的是死亡的结果,犯罪人的所有行为也都指向死亡结果,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
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犯罪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让受害人受伤,并非是死亡。
犯罪对象不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只有特定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即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刑罚处罚不同:故意杀人罪的刑罚处罚比故意伤害罪更为严厉,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最高可判处死刑;而故意伤害罪的刑罚处罚比故意杀人罪轻,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在犯罪构成方面有不同,两罪之间的差异在于犯罪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犯罪对象和刑罚处罚等方面。
可见,两罪之间的不同在于主观方面,也就是李某是奔着杀人去的,还是奔着致人重伤去的,根据最终法官的认定,李某的初衷并非是杀人,他拿刀的行为只是为了吓唬,但来到酒店后改变了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