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候选供应商的要求
1.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要求持续经营三年(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须在秦皇岛市区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
3.近三年内有银行、企事业单位安防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中国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5.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证书。
二、对拟采购服务的要求
(一)服务基本内容
秦皇岛分行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共涉及32座营业网点及办公楼,营业网点及办公楼如下:
序号 名称 是否自有产权 详细地址 营业面积
1本部办公楼 是 文化路144号9011.46
2海阳路支行 是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6454.34
3孵化中心 是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38号6243.52
4营运管理中心办公楼 是 海港区海滨路31号5848.59
5北戴河支行 是 秦皇岛市北戴河海宁路74号2777.95
6抚宁县支行 是 抚宁镇东街村2620
7卢龙县支行 是 卢龙镇新城大街48号2399.97
8民族路支行 是 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110号2047.05
9开发区支行 是 半岛五区11号楼1837.81
10青龙支行 是 青龙镇满韵街(金源街)2号院2号商业2-25等1574.16
11港口专业支行 是 秦皇岛市光明路56号1332.83
12建设大街支行 是 东港路290号1122.6
13昌黎学院路支行 是 昌黎泰安盛世小区1061
14银都广场支行 是 秦皇岛明日星城银都广场115号887.55
15祁连山路支行 是 天成锦江苑门市房876.79
16东区支行 是 山海关船厂路47号762
17玉带湾支行 是 玉带湾小区732.3
18滨河湾支行 是 海港区秦皇东大街31;33号655.19
19燕山大街支行 是 海港区燕山大街360号653.78
20汤河支行 是 秦皇岛市开发区天台山路4号646.89
21河北大街支行 是 河北大街270号610
22碣阳大街支行 是 昌黎碣阳大街576
23山海关支行 是 山海关关城南路48号569.6
24文化路支行 是 文化路144号559
25峨眉山路支行 是 秦皇岛峨嵋山南路33号557.9
26岭后街支行 是 海港区文宏路108-110号557.7
27北部工业区支行 是 秦皇岛西港北路68号543.16
28盛秦福地支行 是 盛秦福地小区499.54
29西港路支行 是 海港区西港路97-1;99;99-1号491.43
30北戴河新区支行 是 北戴河新区支行458.94
31建国路支行 是 海港区建国路88-3;88-4号445.74
32南海西路支行 是 山海关南海西路115-12号336.3
(二)服务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数量、结构和资质经验等能够满足我行业务需求。
(三)服务质量要求
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我行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的功能及安装质量依法进行检测,供应商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我行存在问题,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反馈给我行。测结束后需向我行提供检测报告两份。我行有权对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数据进行核实并提出疑问,供应商有义务在检测事项范围内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我行疑问进行解答。
(四)服务供应安排
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对我行11座办公楼的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检测,30天内检测完毕,并出具检测报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售后服务要求
测结束后需向我行提供检测报告两份,检测报告对我行设施、设备的客观真实情况负责。
(六)款项支付要求
支付方式:电汇至供应商开立在建行秦皇岛分行的账户。
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均以人民币(币种)结算及支付。供应商向我行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我行收到供应商出具报告及符合我行要求的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额检测费用。
(七)报价要求
该项目以人民币汇总方式报价,采购服务报价包括:人工费、交通、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
(八)违约责任
8.1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8.1.1维护服务工作全部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我行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8.1.1.1解除合同,供应商返还我行已支付的违约价款(且对于未支付的相应价款,我行不再支付),供应商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我行遭受的损失。
8.1.1.2要求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供应商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我行遭受的损失。
8.1.2维护服务期间,经我行评测维护服务不合格的,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响应我行发出的维修任务、或未按约定时限到达故障现场、或未按约定时限修复设备故障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照我行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供应商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乘以逾期天数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供应商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我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我行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我行损失。违约行为对我行项目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我行同时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8.1.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我行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8.1.4供应商违反“承诺与保证”条款中任一约定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我行支付违约金,我行因此遭受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我行全部损失,同时我行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8.1.5供应商应当向我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我行发出索赔通知后15日之内支付给我行。如我行尚有未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的,供应商同意我行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的款项。
8.2我行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我行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我行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5‰乘以逾期天数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三、征集时间
本次市场公开征集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截止。
四、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案例经验要求或资质证书要求等)。
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材料
1.2022年-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案例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服务合同扫描件上传)。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
六、联系方式
需求部门联系人: 杨嘉宇
联系电话:0335-3253125, 18833896261
电子邮件:he_qhd_aqbwb.he@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
2025年8月13日
来源: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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