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股票简称:智明达 公示序号:2024-093
成都市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1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此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出任大会主持人大会。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秦音女性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1、提案名字:《董事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2、提案名字:《股东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3、提案名字:《监事会议事规则》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4、提案名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5、提案名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6、提案名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7、提案名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08、提案名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此次股东会会议提案1、提案2.01、提案2.02、提案2.03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持有的投票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成都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余际、李晗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加网上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规章、规范化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前提下,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市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3日
● 上报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证券代码:688636 股票简称:智明达 公示序号:2024-094
成都市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进行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成都市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募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办理了募资重点帐户。由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已结项,企业于近期办理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登记,详情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615号)允许申请注册,成都市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亿港元,每一股股价金额为34.50元,总计募资rmb43,125.00万余元,扣减各类发行费(未税)rmb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82.62万余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1年4月1日全部到位,然后由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汇算清缴报告(序号“XYZH/2021BJAG10184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放及专用账户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应用、变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2021年4月1日,我们公司和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储放募集资金的金融机构(下称“银行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依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银行业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仅限于我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作为其他用途。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公司在2023年7月12日公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企业聘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联合”) 承担持续督导工作中。企业和原承销商中信证券和相关募资存放金融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中信证券未完成持续督导全部由华泰联合承揽。
由于企业承销商已经发生拆换,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公司和承销商华泰联合及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样本不会有重要差别,企业对募集资金的应用早已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实行。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
三、此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状况
由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了便于企业账户协调管理,降低人力成本,公司决定将结余募资转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有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结余募资总计981.42万余元,由于结余募资额度小于1,000万余元,该事项不用经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且无需承销商发布确立赞同的建议。企业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以上账户注销流程,公司销户之后将账户余额划转至企业一般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企业以上账号注销结束后,公司和华泰联合、成都银行洗面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江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也会跟着停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