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社会改革思想的核心。
同盟会时期的三民主义与中国国民党一大时期的三民主义,在内涵上是有发展的,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内容。同盟会时期的三民主义,是指导推翻清朝统治的基本思想和纲领;国民党一大时的三民主义,则是实行国共合作,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军阀的基本思想和纲领。
1923年10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举行党务讨论会,此后不久,孙中山(前排居中者)作了有关 民生主义的三次著名演讲。
同盟会时期和国民党时期,都有一些人对三民主义有不同的理解。他们认为,民族主义好理解,民权主义也还好理解,唯有民生主义不好理解。有人拥护民族主义,所以称为“一民主义”;有人拥护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所以称为“二民主义”。许多人反对民生主义。但在孙中山看来,民生主义才是三民主义的归宿。
孙中山的一生中,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或者部分地、局部地得以实现。唯有民生主义是他终生奋斗而未竟的目标。
“民生主义”屡遭误解
在孙中山的心目中,所谓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就是英文Socialism的对译。他经过反复斟酌,认为把由日本传来的西方词汇社会主义译为民生主义更为允当。但是,在三民主义的整个体系中,正是民生主义最为引起人们的误解和批评。孙中山不得不花去许多精力,去解释和阐发他的民生主义。
人们的误解不是没有根据的。孙中山在阐释民生主义的过程中,说了许多批评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话。诸如:
“资本家者,以压抑平民为本分者也,对于人民之痛苦,全然不负责任者也。一言蔽之,资本家者无良心者也。”
“土地一日不平均,又受大地主、大资本家无穷之专制耳,遗害子孙,何堪设想。”
“资本家之专制与政府之专制一也,政府有推翻之日,资本家亦有推翻之日。”
“从前的皇帝贵族压制百姓,他们有时候还负些责任,这种大资本家压制小百姓,他们是毫不负责任的呀!”
“富人的财产过多,总是用资本的势力操纵全国政权,来压制穷人。”
从以上所引孙中山说的许多批评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话,我们不难得出民生主义是要反对资本家的看法。所以孙中山一再解释,民生主义并不是要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只是要反对少数人对社会财富的垄断,防止资本家垄断所产生的社会流弊。
我们再从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的言论中摘出一些话,看他给民生主义下出了怎样的定义。
1912年4月16日,孙中山在上海南京路同盟会机关发表演说,称:“民生主义者,非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耳,反对少数人占经济之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耳。……民生主义,则排斥少数资本家,使人民共享生产上之自由。故民生主义者,即国家社会主义也。”
同年4月17日,在上海实业联合会欢迎会上发表演说,称:“实行民生主义,而以社会主义为归宿,俾全国之人,无一贫者,同享安乐之幸福,则仆之素志也。”
同年9月4日,在北京共和党本部欢迎会上演说:“民生主义并非均贫富之主义,乃以国家之力,发达天然实利,防资本家之专制。”
同年10月10日,在《中国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一文中,孙中山提出:“惟民生主义之意义维何?吾人所主张者,并非如反动派所言,将产业重新分配之荒谬绝伦。但欲行一方案,使物产之供给,得按公理而互蒙利益耳。此即余所主张之民生主义的定义。”
1921年2月1日,在国民党粤省支部成立会上的演说中说:“民生主义须趁此资本家、地主不多之际,行资产国有制,借机器以兴实业,普利一般人民,消灭阶级战争。”
同年12月7日,在桂林军政学七十六团体欢迎会的演说中称:“怎么样享受生活上幸福的道理,便叫做民生主义。”又说,“民生主义就是平民反对资本家,穷人反对富人的反动。”
1922年1月4日,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上演说:“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不能以富者压制贫者也。”
1924年1月23日,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表宣言称:“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
同年2月23日,在对驻广州湘军的演说中,他说:“民生主义是对谁去打不平呢?是对资本家打不平的。” 3月10日,在广州对东路讨贼军的演说中,又说:“要把全国的贫富都打到平等,便要应用民生主义。”
多变的“民生主义”
从孙中山的解说中,我们看到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或是国家社会主义、集产主义,或是共产主义;民生主义不反对资本、资本家,而是防资本家之专制,有时又说是排斥少数资本家,是平民反对资本家,或是对资本家打不平的;有时说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要把全国的贫富都达到平等,有时说均贫富是误会;有时说民生主义是不用革命手段,以消弭社会革命于未然,或消灭阶级战争;有时说民生主义是享受生活上幸福平等,是社会财富公平分配。
民生主义究竟是什么?孙中山并未给我们下一个准确的不变的定义,他的一些说法有时是前后矛盾的。由于民生主义学说中蕴含若干与社会主义相近的设想,民生主义往往被评价为社会主义。有人说,“民生主义是介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主义”,“它可以显现社会主义的特性,也可以显现资本主义的特性。”还有人说,“最大限度地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才是孙中山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质。有人主张民生主义是资本主义的。还有人认为,民生主义所主张的国有社会主义,是“将资本主义生产与社会主义分配相结合”。
1924年8月3日至17日,中国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以后,孙中山以民生主义为主题作了三次演讲,提到民生主义的定义。
在第一讲中,他说:“什么叫做民生主义呢?……我今天就拿这个名词来下一个定义,可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又说,“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
在第二讲中,他说:“共产主义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的实行;所以两种主义没有什么分别,要分别的还是在方法。”又说,“这种把以后涨高的地价收归众人公有的办法,才是国民党所主张的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这种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因为三民主义之中的民生主义,大目的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
在第三讲中,他说:“我们要实行民生主义,还要注重分配问题。我们注重的分配方法,目标不是在赚钱,是要供给大家公众来使用。”又说:“我们的民生主义,目的是要打破资本制度。……所以民生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上不同的地方,就是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
不是没有资本家,而是不要大资本家
民生主义的真谛究竟是什么?换句话讲,民生主义的内容如何?中国究竟应该建设成一个怎样的社会?
孙中山认识到,在那时的时代潮流之下,中国不可避免地要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建立有助于资本成长与流通的新实业”。中国要发展资本主义,又要避免资本家垄断社会财富、压制人民群众,办法在哪里?鉴于中国实业发展未久,大资本家还未出现,也还没有资本家垄断社会经济的现象,这就为孙中山设计中国式的资本主义发展战略提供了合适的客观环境。
孙中山认为,只要实行以土地国有和节制资本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民生主义政策,就能够避免出现大资本家,就能防止社会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就能防止资本家专制。民生主义的出发点,是防止垄断性的大资本家出现,反对大资本家垄断社会财富。孙中山在革命之初制定的革命方略中就严正指出:“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即是为此。可见,孙中山所要建立的,不是没有资本家的社会,而是不要大资本家的资本主义社会。
民生主义主张通过平均地权实现土地国有,是要限制大地主、大资本家对土地权的垄断。平均地权,由地主自报地价、国家按价收税、按价收买以及涨价归公的办法来实现。这种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必然遇到许多困难。在广大农村、山区,地价不可能很快增长,国家不可能从地主手中按价尽收土地,地主仍将相当牢固地控制着土地所有权。这种土地制度是事实上有限制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换一个角度看,是不完全的土地国有制。尽管如此,平均地权仍是对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严重冲击,其最大实效,可能正是造成农民和土地的分离,造成游离于土地之外的农村无产者,为正在发展中的现代工业企业准备产业后备军。
实现平均地权,照孙中山看来,就算完成了民生主义的一半。完成另一半,要靠发达资本。他说,“要解决民生问题,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振兴实业的办法,无非是发展铁路等交通事业、发展矿业、发展机器工业。发展的办法,就靠节制资本。节制资本,并不是节制资本主义生产,而是节制私人资本的发展。如果任由中国私人或者外国商人来经营,将来的结果也不过是私人资本发达起来,也要生出大富、大贫等阶级的不平。仅仅节制资本,并不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唯一办法。“中国不单是节制资本,还要发达国家资本”,“由国家管理资本”,全国人民便享资本的利,不受资本的害。
实行土地国有、节制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政策,能防止大资本家为祸社会,也能刺激中等资本家——中产阶级的活力。孙中山正是呼吁、企盼中国社会产生中产阶级。正在成长中的中产阶级,是孙中山所渴望的,是实施民生主义、避免社会弊病的阶级基础。可以说,民生主义所要代表的是正在发展中的、受到严重压抑的、政治经济势力都很软弱的、渴望同官僚垄断势力和外国资产阶级争取平等地位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
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孙中山对中国劳动大众充满了深切同情,一辈子为社会平等而奋斗。他深恶痛绝欧美社会里出现的劳资间的阶级斗争,不希望这种“社会病态”在中国出现。民生主义的归结点,是社会和平协调发展,永远消弭劳资间的阶级斗争。他认为,中国社会应未雨绸缪,设计新的发展战略,预防“西方国家劳资间的不协调以及劳工大众所处的困境”那样的局面。要“建设一个极和平、极自由、极平等的国家”,方才可以实现没有阶级冲突、阶级竞争的社会图景,从而可以永远不再革命。这种设想,准确地反映了当时中产阶级要求在和平、稳定、协调的社会环境中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
孙中山认为,只有实行民生主义,经济生活上人人平等,共同富裕,就能保证中国永远不再革命。从早年到晚年,孙中山都十分关心工人、农民的生活。他说,“我希望看到人民大众的生活状况获得改善,而不愿帮助少数人去增殖他们的势力,直至成为财阀。”因此,他赞成土地公有、资本公有办法,就是希望造成“所得的利益归人民大家所有”,又“和资本家不相冲突”那样的社会局面。这就是他理想中的民生主义——社会主义模式。
当然,孙中山追求的社会主义,是他常加称赞的德国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是“不能够马上推翻”资本制度的社会主义,是劳资和平协调发展而不致引起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经过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主义。我把孙中山的这种民生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姑且称之为民生社会主义。
这种民生社会主义,实际上是孙中山设计的一种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是以国家资本为社会的主要经济构成,不允许大资本垄断社会经济现象的存在;二是以中产阶级为支撑社会发展的阶级基础,社会发展目标由代表中产阶级利益的政治代表所掌握;三是融入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办法,力求全社会和平协调发展,全民都得到富裕,防患社会革命于未然;四是在政治方向和社会发展目标上,公开声称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不相冲突,而且是好朋友。
“民生主义”有软肋
民生社会主义上述特点,反映了孙中山的个人特色,且其主要方面,已为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所接受。如果国家统一,政治稳定,政策得力,官吏清廉,在国家发展中取得一定成效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孙中山在确立自己的社会理想时,对国情的估计尚有若干不足。
第一,自鸦片战争以来,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甚至军事势力控制了中国,中国几乎国将不国,它们不能容许孙中山在这块土地上试验自己的理想。这方面,自1912年初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来,孙中山已经有了许多切身体会,并且认识到:“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如果专从经济范围来着手,一定是解决不通的。要民生问题能够解决得通,便要先从政治上来着手,打破一切不平等的条约,收回外人管理的海关,我们才可以自由加税,实行保护政策”。
国家、民族不能独立,一切仁人志士要想实践自己的理想都是不成功的。要建国必须先救国。只有驱逐帝国主义出中国,建国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统治中国局面不改变的情况下,建国蓝图越具体,就越具有空想性。
当1924年9月18日,孙中山代表中国国民党发表北伐宣言,明确宣布,辛亥革命以后之国内战祸,“直接受自军阀,间接受自帝国主义”,“此战之目的不仅在推倒军阀,尤在推倒军阀所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只有如此,中国才能脱离次殖民地之地位,以造成自由独立之国家,才具有实现三民主义的条件。到这时,孙中山的认识才得到了校正。
第二,孙中山强调中国只有大贫和小贫,意在模糊中国社会的阶级差异。他没有深刻认识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没有体察到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存在。他虽以“洪秀全第二”自居,却没有认识到太平天国起义正是19世纪50年代农民和地主阶级斗争激化的表现。
尤其是,19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正在成长,民族资产阶级(孙中山所企望的中产阶级)的经济势力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经在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活中有相当影响,官办企业也有了可观的发展,外国资本主义的独资企业已经控制了中国经济的走向。这些资本主义的生产、金融、交通企业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冲击力是很大的。现代工业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已经存在。对这些估计不足而设计民生社会主义的美丽图景,颇有些单向度思考的意味。
试想,在当年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土地公有、资本公有能否实现?实现以后能否防止垄断性的大资本家产生?如何保证社会全体成员公平分配、人人幸福?是否能避免劳资间阶级斗争的产生?怎么能做到工人和资本家不发生冲突、农民得益,地主不受损失?这都是些未可肯定答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