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海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和法治建设高地,自2017年启动试点以来,已基本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在探索有效辩护、数字赋能、机制创新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本次研讨会是深化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进程中的一次重要思想碰撞与实践交流。
会上提到,要正确看待律师辩护和司法效率的关系,明确律师积极有效辩护能减少因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引发的司法资源消耗,从而提高审判质效。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切实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实质性辩护作用。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加强“控、辩、审”三方的分工和制约,通过专业化的诉讼活动、高质量的法庭审理发现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导、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顾永忠在发言中指出,此项改革的初衷是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无直接关联。时至今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已成为刑事辩护制度发展的方向。即使目前认罪案件占比达85%以上,仍须保障律师辩护。上海浦东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非值班律师帮助)全覆盖,符合国际通行的公正审判标准和我国宪法要求;对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实行差异化补贴机制,符合“多劳多得”的经济规律和疑难案件“精审细审”的司法规律。在司法资源尚不充分的条件下,这两项经验值得全国复制推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田文昌认为,实现刑事辩护“全过程覆盖”很有必要,在提升法律援助有效性方面,建议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辩护律师有充分时间和条件进行实质性履职。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他强调“见证不等于保证,法院权威性是破解控辩失衡核心”,片面追求起诉定罪率违背诉讼规律,需强化检法协作。减刑假释阶段,应重视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的价值。
下一步,上海法院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深化协作,在更高起点上系统谋划、攻坚克难,着力破解资源瓶颈,优化办案流程,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制度规范,持续推动律师辩护从“有人辩”“有形覆盖”向“有效辩”“有效覆盖”深化发展,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为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