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起,启用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编号:1306298960450),用于办理容东片区、大河片区内授权行政审批事项中使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新办及后续业务线上申请受理机关选择“容东管委会”(详见下图),已由容城县大河镇办理的个体工商户涉及的变更、注销默认受理机关为大河分局。
2025年8月1日起,启用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编号:1306298960450),用于办理容东片区、大河片区内授权行政审批事项中使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新办及后续业务线上申请受理机关选择“容东管委会”(详见下图),已由容城县大河镇办理的个体工商户涉及的变更、注销默认受理机关为大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