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全国爱卫会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5-201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全爱卫发〔2017〕3号),正式将乌兰察布市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国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创建门槛指标要求高、评审标准极其严格。2016年7月,我市从72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一次性通过全国爱卫会创卫资料审核的9个城市之一,8月,以855.8分的高分一次性通过暗访。2017年2月,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技术评估,之后历经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
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功创建,必将推动全市城市建设水平提档升级,引领全市卫生健康事业迈上新台阶,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指数。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将珍惜荣誉,继续建立健全城市卫生成效管理机制,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促进我市建设与群众健康协调发展,为加速健康乌兰察布、和谐乌兰察布、幸福乌兰察布建设进程,谱写乌兰察布跨越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