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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4-09-19     移动:http://oml01z.riyuangf.com/quote/22656.html




2021年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长沙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及中央、省、市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部门概况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包括21个部门: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警保科、法制科、网安科、警卫科、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内保大队、人境大队、巡警大队、城管大队、麓谷派出所、东方红派出所、雷锋派出所、白马派出所等21个部门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编制

截止202112月,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实际在岗人数为238人(行政类235人,工勤类3人);退休人员25人。

2、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部署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为市局和高新区管委提供决策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分局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事)件、治安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开展禁毒工作。

(五)管理指导各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

(六)依法对辖区人口进行户籍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七)组织实施辖区消防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和检查。

(八)指导和监督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实施辖区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公安机关警务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负责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管。

(十二)对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市公安局和高新管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重点工作计划

分局在市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化被动为主动、化遭遇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建党百年大庆安保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一是打造优秀公安队伍。二是加大的犯罪打击力度。三是提高公安法治水平。四是服务人民群众。分局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警务评议成绩、信访积案化解率、指纹补采、显性用警、护校安园、护网2021”等工作,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以“三个注重”为引领,全面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六个必须”为根本,牢牢把握公安工作基本要求。以“三项警务”为抓手,着力抓实公安工作面、线、点。

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度市公安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有:加大基本院落维修维护,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警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加速的需要;完成全市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涉诈电话做到有效拦截与预警;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侦破率,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完成全市身份证制作工作;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案件侦破率,减少发案率;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日常考核管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精神面貌,为警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警力补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根据部门主要工作职责,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主要使用方向、内容及资金情况如下:

2021年总支出总金额8657.47万元,基本支出815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5.48万元,公用经费854.83万元,项目经费507.1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4.83万元,执法办案23.3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3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098.1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6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伙食费等日常办公开支及办案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4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支出;资本性支出118.18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软件购置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815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5.48万元,公用经费854.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09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45万元,资本性支出1.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子女医药费,个税及奖金福利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7.75万元,无车辆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3、基本支出的管理

公用经费的支出根据市财政局、区管委会及市公安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账实施细则》、《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内控制度》等管理制度。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车管理办法》等执行。

(二)部门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及落实情况

2021年项目经费507.1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4.83万元,执法办案23.3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39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项目支出总额507.16万元主要项目: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13.07万元,警务辅助经费45.27万元,社区经费10.74万元,办案经费89.34万元,派出所开办经费20万,星城快警油料费8.79万元,大院运行及维护费82.59万元,装备、服装购置费46.67万元,天网三期工程66.4万元,警务通租赁费13.79万元,二代证、出入境证照工本费10.5万元。专项资金均用于派出所及分局办案、维稳、运维等开支。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管理委及长沙市公安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政策采购制度,高新区分局还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账实施细则》、《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内控制度》等管理制度。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以及市局《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项目实施执行采购计划申报、采购方式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全流程管理模式。一是项目招投标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公安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信息化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沙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二是项目验收。依照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规定以及《长沙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程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先后制定完善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账实施细则》、《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预算管理。项目实施强化“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先采购后实施、无采购不支付的工作要求。科学控制项目预算,由财政评审中心办理预算控制价及结算审计。三是合同价款支付。实施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使用、固定资产验收入编实行全程监管,按照预算安排及合同约定条款及时支付款项。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长沙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分局实际情况,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账实施细则》、《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内控制度》、《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处置流程。

(二)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

固定资产配置方面:资产配备标准化,按照资产增量和存量相结合、资产使用年限与处室人员编制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按照建立台账、分析对比、登记消耗的办法,保障易耗品物资供应。遇有临时重要采购需求时,加强与财政业务处室对接,有效保障紧急需求事项。

资产采购方面:政府采购程序化,严格采购计划,按照《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长沙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和年度采购预算批复,编制采购计划。严格采购渠道,根据市财政明确的采购目录,通过电子卖场等渠道网上询价、优中选优。规范验收程序,通过多部门组成验收小组确保资产实物匹配采购需求、资产入编手续及时完整。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信息化,使用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把所有在用固定资产类型型号、采购价格、购入日期、使用部门(人)、存放地点等要素录入系统,生成每件固定资产独立编号,实现在用资产管理“一扫清”。建立公物仓管理机制并引进“RFID”资产盘点系统,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用好资产存量,全面准确摸清资产家底。

处置方面: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后,确实需要报废处置的,根据《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固定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办理报废、处置和销账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分析

2021年决算总额8657.47 万元比2020年决算总额8092.46万元增加565.01万元,增长了7%。,在年初项目经费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标准降低的背景下,全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疫情期间维稳办案经费增加。

1、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211231日止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人员年末实际在职人数238人,编制数在长沙市公安局总编制数内。在职人数总体未超市局编制数,文职聘用人员未超批复数。

2、预算执行

2021年市财政批复部门年初预算为7056.11万元,调整后预算8657.47万元,全年支出共计8657.47万元。

(二)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分析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公安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全市公安机关忠诚担当、拼搏奉献,抓紧抓实建党百年大庆安保维稳、队伍教育整顿“双一号”工程,牢牢守住了“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确保了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年初工作的规划和布暑,我局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成绩,实现了绩效目标。(1)、坚持稳字当头、稳定为先,全力坚守工作底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坚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护航了园区发展,优化营商环境。(3)、坚持打击防范、精兵破案,全力净化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治安秩序持续改善。(4)、坚持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全力夯实了基层基础,基层基础持续巩固。(5)、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全力锻造了过硬公安队伍,公安队伍持续向优。

(三)可持续性分析

2021年,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两会”安保维稳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确保了长沙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做出了优异的成绩,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人民群众满满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上,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量入为出,聚焦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充分保障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

(四)评价结论

2021年度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市委、市政府、区管委会和市局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归功于广大民辅警的拼搏奉献。全市公安机关忠诚担当,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长沙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综合分析后,绩效自评得分97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调整率较高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年初预算为7056.11万元,调整后预算8657.4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2.7%,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局工资、公积金调整数,绩效奖等奖金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调增了部分基本支出。二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二代证、出入境证照业务工作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存在有跨经济科目支付问题

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执行过程中,由于公安工作的不确定性,我局在2021年度的预算执行中,存在有跨科目支付的问题。

(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比例较高

2021年我局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占商品服务支出的40%,超出了30%。主要是人员基数大,车补及伙食补助费用高。再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安办案、维稳等相关业务工作经费都属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导致总体商品服务支出较高。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降低年度预算调整比率。将一些常态化的项目支出,根据往年项目实施情况并结合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合理确定任务和相应的资金量,争取纳入年初预算。

(二)优化经济科目分类。将办案、维稳费等业务产生的相关办案费用等调整到其他科目中。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将结合今年绩效自评结果,在下一年度预算申报时将一些常态化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加强绩效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的建立,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铺排紧密挂钩,通过及时应用考核结果,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并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通过长沙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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