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锦州网警巡查执法、法治日报(内容有改动)
2022年5月10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梁溪区人民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此案系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件。
软件原理:
入侵某些短视频平台的服务器,通过关键词搜索可以快速抓取平台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UID、签名及评论等,再通过软件把UID转换成二维码,来精准定位客户。(违法行为)
“网络爬虫’作为一项技术手段本身并不违法,但由于本案的软件采取了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未经许可进入被害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即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行为。
小编建议:
互联网行业的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规开展自身业务。切勿追求“捷径”,否则将锒铛入狱,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