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普办单位清查问题解答(一)

   日期:2024-11-07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3jjewl.riyuangf.com/mobile/news/2027.html
核心提示:第一部分  单位划分1.村和社区的医疗服务单位,如何界定单位类型?答:村和社区的医疗服务单位,领取了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法人

第一部分  单位划分

省经普办单位清查问题解答(一)

1.村和社区的医疗服务单位,如何界定单位类型?

答:村和社区的医疗服务单位,领取了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法人证照的,作为单独的法人单位。未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领取证照,仅在卫生部门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如能提供收入支出资料,作为个体经营户;如不能提供收入支出资料(例如,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出医务人员的村和社区医疗服务单位,派出医务人员工资由派出单位负责),不单独作为普查对象。

2.办理有《营业执照》,且有固定摊位,但自己不经营,将证照连同摊位一并租给别人经营。这种情况如何登记?

答:由承租方按照实际经营活动情况参与清查登记;出租方不作为清查对象,不需登记。

3.登记证书上显示“个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按法人单位处理还是按个体户处理?

答: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单位认定为法人单位,“个体”只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种形式。

4.自助商店属于清查对象吗?

答:属于。无人值守的情况下,应联系其管理方填报清查表。

5.沿街或商场里的无人售卖机是否是清查对象?

答:不是清查对象。

6.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是不是清查对象?

答:不是。有实际经营活动的才是清查对象,但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在小程序中标注底册核查情况。

7.农户进行水果蔬菜种植,在路边进行销售,是否需要清查?农户自己大规模养牛,屠宰后售卖,是否为清查对象?

答:第一个属于种植业,一产个体不是清查对象。第二个是清查对象。

8.单位内部工会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上显示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作为清查对象吗?

答: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不作为法人单位的判定依据。单位内部工会,无论有没有证书,都不单独作为清查对象。

9.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能否视同法人?

答: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视同法人。

10.跨地区水利系统的分支机构、街道办事处、律师事务所等视同法人单位,是否需要在清查系统中进行“视同法人”标记?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如果独立核算,能否也认定为视同法人?

答:跨地区水利系统的分支机构需标记视同法人,街道办事处、律师事务所不标记视同法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如果满足产业活动单位条件,可以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11.彩票销售网点是否作为清查对象?

答:销售网点只售卖彩票的,不作为清查对象;不仅售卖彩票,还有其他经营活动,要区分其他的经营活动是否属于自营,如果属于自营,且满足个体经营户的条件,这部分的经营活动作为个体经营户。

12.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是清查对象吗?

答:纪检组不单独作为清查对象。

13.消防部门、人民武装部如何进行清查?

答:消防部门归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管理,由地方普查机构进行清查;人民武装部属于军队序列,由军队系统负责清查,不参与地方清查。

14.军队附属医院,军队转交给地方经营的招待所、酒店等单位,由谁负责清查?

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归属军队系统管理,或位于军事管理区,应由军队负责清查;除此之外,则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

15.筹建状态的企业,是否进行清查?

答:要进行清查。请参照“运营状态”指标解释。

16.宗教活动场所领取管理证,无登记证,能否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

答: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宗教部门颁发的登记证是判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的依据。

17.扶贫项目中的农户太阳能发电,每月按发电量领取报酬,算个体经营户吗?

答:不算。

第二部分  行业分类

1.供应链管理活动如何进行行业分类?

答:在清查供应链管理公司时,要详细询问调查对象的主要业务活动或者经营活动,明确区分经营收入来源是销售收入还是收取服务费,不能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或者单位名称判定单位行业。必要时可以结合查看财务资料确定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是销售收入,主要业务活动应当填写XX商品批发或XX商品零售,行业类别归入“批发业”(51)、“零售业”(52)下相应的行业小类;如果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是服务费,应当按照XX服务填写,行业类别归入“供应链管理服务”(7224)。

2.劳务外包如何进行行业分类?

答:当企业外包劳务,发包企业(需求劳务的企业)的行业性质不变,劳务承包企业(派出劳动力的企业)如果是保安人员派出服务,列入7271(安全服务);保洁人员派出服务,列入8219(其他清洁服务);家庭服务员派遣、家庭教师派遣、劳务境外派送,列入7269(其他人力资源服务);其余类型的劳务派遣为7263(劳务派遣服务)。

3.液化天然气销售如何划分行业?

答:从港口或者其他公司按照客户需求购买液化天然气交付客户的,行业类别划分到5162石油及制品批发。

4.主营业务活动填写时能否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文字一致,比如:货车运输企业能否直接填写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5431?

答: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填写行业分类名称,应询问调查对象,按照“运输对象+运输途径+动词”格式填写。

5.宾馆、酒店,有住宿餐饮两项服务,并且餐饮业收入大于住宿业收入,行业如何划分?

答:住宿餐饮活动都有的宾馆、酒店,统一按照住宿业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和划分行业。

6.奶茶店,有简易的餐桌等就餐环境,行业如何划分?按餐饮业还是零售业?

答:有简易餐桌的奶茶店,应划为餐饮业。

7.网络主播如何进行行业分类?

答:签约的网络主播的行业分类划分主要看收入来源。首先要确定主播是否是某个法人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不属于任何单位的员工才能作为个体户判断所属行业类别。作为单独存在的主播主要分三种情况:

(1)与MCN机构(是服务于新的网红经济运作模式的各类机构总称,为网红和自媒体提供内容策划制作、宣传推广、粉丝管理、签约代理等各类服务)签订劳动合同,属于MCN机构的正式员工,其薪酬在MCN机构财务报表的薪酬科目中体现,不单独参与清查和普查登记,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确定行业类别。

(2)与MCN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主播与MCN机构不具有隶属关系,主播提供劳务服务,MCN机构支付劳务报酬,但劳务报酬在MCN机构财务报表中体现为成本。因此这类人员可作为个体经营户统计,行业类别为“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6429)。

(3)与MCN机构签订经纪协议或合作协议的,主播的收入来源于网络平台获得的“打赏”“分红”,依靠个人用户直接“打赏”,作为个体经营户统计,取得收入的划分到“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6429),依靠直播带货取得平台或者其他公司的销售“分红”,作为个体经营户统计,按照平台或者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划分行业类别。

非签约的个人主播划分到“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6429)。

第三部分  清查登记

1.一个普查员可否承担多个普查小区的任务?

答:一个普查员可以承担多个小区任务。原则上应根据具体普查小区的任务量来分配普查员。

2.建筑物中无经济活动单位,清查时如何操作?

答:确定无经济活动单位的,可以不清查。

3.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缴纳增值税且能够填报普查表的单位进行标记,并留存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有关证明材料。请问如何标记?材料由哪一级普查机构留存?

答:小程序端可以标记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相关材料由县级普查机构留存备查。

4.孤儿标记在手机APP上、清查数据处理平台上都有显示,这个指标需要普查员填写吗?

答:是的。只有在“归属法人在境外”“无事实上的归属法人”“完全独立经营,仅存在形式上的归属法人”三种情况下,可在清查数据采集小程序中进行孤儿标记,其余情况上报到清查平台以后填写。

5.清查表中,是否视同法人单位需要普查员来判断吗?

答:底册中已对部分视同法人进行了标记,可以参考,清查入户时,也需要普查员进行判断,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填写。

6.多产业法人的法人单位本部,如果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是否还需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表?如果填写的话,录入的法人单位本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就和法人一样了吗?

答:需要填写。这样的法人单位本部,填写产业活动单位表时,名称填写为法人单位名称+本部,信用代码不填,上报清查平台后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

7.多产法人本部在采集软件中有自动生成本部按钮吗?是否需要手动新增本部621表进行填报?

答:小程序中并无自动生成本部的按钮。在清查过程中,如果遇到多产法人,在录入该多产法人的621清查表后,还要录入一张本部的621清查表。一般情况下,多产法人的受访者要至少填写一张法人单位表和一张本部产业活动单位表。注意多产法人要在产业附表中录入本部和其他分支机构。

8.多产业法人的本部的社会信用代码如何填写?

答:多产业法人的本部,若没有单独领取营业执照(无独立社会信用代码),在小程序中录入清查表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空着不填,决不能填写法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报清查平台后,可以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注意:在小程序中录入多产法人清查表时,产业附表中本部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也空着不填。

上报清查平台后赋码流程:先对本部清查表赋临时信用代码,再在产业附表中获取本部单位的临时信用代码。

具体操作:

(1)在清查数据维护--已上报单位,选中多产法人的本部单位,核实无误锁定后,选择清查数据赋码--信用码赋码--单位赋码功能,在左下角羽毛功能区点击“批量设置临时码”,对该本部产业活动单位进行临时码赋码。

(2)在产业附表赋码界面,选中该本部单位,在左下角羽毛功能区点击“获取信用码”,将本部清查表中的临时码带入到产业附表的本部单位中。(是用单位名称查找的,故名称需填一致。)

9.多产法人的本部在填写清查表时,单位名称上的“本部”二字是否需要加括号?

答:新录入的建议名称后直接跟“本部”二字。底册中已有括号的不用修改。

10.金融、铁路单位,入户清查时是否需要普查员核实行业代码?

答:对于显示资料来源有人行、金监、证监、铁路部门的单位,普查员需要判断此单位是否属于金融、铁路行业(无需辨别具体行业小类),如果属于金融、铁路行业,则仅核实填写清查表中的单位类型、单位所在地址和运营状态指标;如果不属于金融、铁路行业,则底册核查状态选择“9其他”备注说明情况,并增加一张清查表重新填报。

11.清查前有经营活动,入户时已经关停的单位如何登记?

答:对于清查范围内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地毯式”清查和查遗补漏的要求进行查找。

对能取得联系且正常填表的单位,应正常填报清查表,据实填写运营状态。注意: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和临时性停产的单位,填报正常运营;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待条件改善后继续运营的单位,填报停业;2023年当年有过实际经营活动,清查时已经终止运营的单位仍需填报清查表,据实填报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当年注销、当年吊销等。

对确实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填写清查表的单位,若底册中存在,普查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底册核查情况并上报,必要时填写备注信息对无法正常填表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不必再新增清查表;若是底册中没有的单位,可不新增清查表。普查员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周围商户、咨询社区或物业管理人员等方式,了解不能正常填表单位的更多具体情况,以便更准确地填写底册核查情况。底册核查情况应严格按照清查培训教材中的填报说明进行填写。

12.清查前有经营活动,入户时已经关停的单位,普查员找不到单位负责人,只能通过电话核实清查表全部内容,能否上报清查表?

答:仅凭电话核实不是方案中认可的调查方式,视同没有联系到清查对象,不能上报清查表。

13.《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21表)附加字段1如何填报?

答:《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表附加字段填报工作的通知》(豫经普办文〔2023〕31号)明确规定,附加字段1仅限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21表)中填写,个体经营户填写的《个体经营户清查表》(622表)不填写附加字段1。

具体填写要求是:企业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填写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附加字段1(单位:千元);只填写数字,不填写汉字说明、计量单位或其他字符;没有营业收入填写0;2023年下半年新开业单位留空不填。

填写方法是:在小程序中,选择“单位”界面,则显示的是621表,经判断后,若清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即“单位类型是1”,同时“机构类型是10企业”或者“执行会计制度类别是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则需要按照要求填写附加字段1;若清查对象是产业活动单位,即“单位类型是2”,同时“机构类型是10企业”,则需要按照要求填写附加字段1。选择“个体”界面,则显示是个体户622表,不用填写附加字段1。

14.多产业法人本部是否填报附加字段1,如果填报,是否与法人表填报数据一致?

答:多产业法人单位本部据实填写附加字段1,本部的营业收入与法人的不一致,需填报本部的那一部分的营业收入。

15.村委会、居委会,如何填写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答:居(村)委会执行的会计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实填写,否则再填其他,需询问具体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并注明情况。(注: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填选“其他”时,可照此注明。此外的其它具体情况,仍要如实填写,如无法查证属于何种会计制度,可注明“村居委会”。)

16.个体运输户怎样填写所在地信息?

答:有挂靠的个体运输户填挂靠公司地址,无挂靠的视同无固定经营场所,填写注册地或者家庭住址。

17.个体户有旧证,没有换领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照,是否算有证个体经营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如何填写?

答:属于有证个体经营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空着不填。

18.保密单位如何清查?

答:根据国务院经普办下发的保密单位清单,以及地方军民融合办公室管理的保密单位,确认本省普查的保密单位,由专人通过保密渠道上报,不得进行电子采集和定位。

19.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由注册地还是经营地统计?

答:归入经营地统计。

20.网络平台个体经营户如何处理?

答:对于在网络平台注册同时也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正常清查登记;对在网络平台注册但未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符合个体经营户条件的,认定为无证个体经营户。

在开展个体经营户清查时,要追问是否有网络销售收入,如果有网络销售收入的,要计入“预计今年营业收入”中,切勿遗漏。

第四部分  企业微信、清查小程序和平台

1.普查两员企业微信登录问题如何处理?

答:因企业微信登录问题有多种类型,且大多是需要企业微信管理员协调解决的,因此,各地须将问题用户的姓名、手机号及错误提示描述清楚,收集后报至省经普办系统管理员处理。

2.小程序报错,两员ID为空是为什么?

答:因为该账号没有添加两员身份,需要在人员管理系统添加两员。

3.小程序报错未设置管理辖区,是为什么?

答:因为普查员没有分配任务,需要在清查平台端【单位清查-清查准备-普查员管理】添加任务。

4.通过小程序填写清查表时,为什么暂存键及上报键为灰色不可用?

答:因为在清查平台端【单位清查-清查准备-普查员管理】中,该普查员被设置为“禁止修改”。点击普查员右边锁定按钮,将该普查员设置为“允许修改”,该普查员小程序端的暂存键及上报键就会变为可用状态。

5.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搬迁能够跨普查小区操作吗?

答:不能。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搬迁只能在同一个普查小区内,已锁定、验收中、已验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不能搬迁。

6.普查指导员通过什么方式查看普查员的工作进度?

答:普查指导员没有专门查看普查进度的模块,只能在小程序中进入到各普查小区内查看。

7.普查机构如何在清查平台端查看普查员工作进度?

答:可进入【单位清查-清查数据维护-已上报单位(个体户)】页面,通过交叉汇总功能,将【主栏】设置为“普查员姓名”,执行交叉汇总后,能及时看到各普查员上报的单位(或个体户)总数。

8.建筑物内录入清查表后会自动变成“采集中”的状态吗?如果建筑物没有经济活动单位,一直是“未采集”的状态,没法标注“已完成”,有影响吗?

答:会自动改变状态。不影响,但是可能会影响自己对进度的把握。如果要标注“已完成”,需要在建筑物内录入一张清查表,不做审核直接暂存,再将该清查表删除,即可对建筑物状态进行修改。

9.把个体经营户错录成单位怎么办?

答:如果该单位已上报,处理方式有二:一是在清查平台端,进入【单位清查-清查数据维护-已上报单位】中锁定该单位,然后在【单位清查-清查数据维护-单位维护】中剔除该单位,若个体经营户经核实判断为二、三产个体经营户,通知普查员新录入一张个体经营户清查表;二是标注原因“错填个体经营户,请核实,若属清查对象,请删除,并重录一张个体经营户表”,同时退回到小程序,通知普查员进行删除,并核实判断该个体经营户属二、三产个体经营户后,录入一张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如果该单位未上报,可直接在清查小程序端删除,若该个体经营户为二三产个体经营户,直接录入一张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10.底册查找不到单位时如何处理?

答:以单位为例,点击清查搜索,选择“单位”,输入单位的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查询本县(市、区)单位底册和已经录入在本普查小区的单位;若搜索不到目标单位,可选择“全国搜索”。“全国搜索”会在未核查的全国底册单位中,按关键词模糊搜索并显示前10个。关键词输入的越精确,结果会越准确。全国搜索也找不到的,需要新增清查表,手工录入信息。

11.同级普查机构人员进入清查平台的显示内容为何不一样?

答:同级机构人员用户在清查平台端默认只显示少部分菜单,可由本级综合管理员通过【系统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为用户分配权限。权限分配后,需从统一应用平台再次打开清查平台,才可以看到完整的菜单。

12.清查平台端【单位清查-数据汇总】下的汇总表多长时间汇总一次?

答:每天晚上21:00执行一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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